【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旅行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以下简称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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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附英文) 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制造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业、商业、金融业、服务业、勘探开发作业,以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其他所得,是指利润(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收益、提供或者转让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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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局关于1996年立法工作安排的通知 的《1996年立法工作安排》及立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请示,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关于年立法工作安排及立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请示 国务院:
根据党中央提出的1996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我们在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别座谈、商议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考虑、反复研究,拟订了《1996年立法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现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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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例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已经1999年5月18日国务院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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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 烟草专卖品中的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
第四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及领导体制,依照《烟草专卖法》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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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属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
党的十五大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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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国 资 委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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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保护,维护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世界博览会标志,是指:
(一)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申办机构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译名和缩写,下同
)、徽记或者其他标志;
(二)中国2010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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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附英文) 法》(以下简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营企业,应能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允许设立合营企业的主要行业是:
(一)能源开发,建筑材料工业,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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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 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称《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科研的单位和个人。军队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民用药品的, 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药品的生产、经营, 应当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 严禁生产、经营、使用假药或者劣药。严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药品和配制制剂。
第二章 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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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 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为适应国际科技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和加快恢复我国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国加快知识产权立法步伐,先后公布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并且已初步与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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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修正) 7年12月21日国务院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营企业,应能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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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 被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代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耗费,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社会财富,保障
企业合法的经济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包括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施工
企业,农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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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附英文) 《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放射性药品是指用于临床诊断或者治疗的放射性核素制剂或者其标记药物。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放射性药品的研究、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检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性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能源部主管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放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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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2006年全国整顿和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根据国务院2006年工作要点,今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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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 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
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经失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方针的贯彻执行,地
区、部门之间开始打破封锁,在生产、流通、科技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横向经济
联系有了很大的发展,势头很好。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基础上,企业之间出现了不同内
容、不同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这是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新事物,已经显示出了很大
的优越性和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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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附英文) 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技术引进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以下简称受方),通过贸易或经济技术合作的途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以下简称供方)获得技术,其中包括:
(一)专利权或其他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
(二)以图纸、技术资料、技术规范等形式提供的工艺流程、配方、产品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专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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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烟草专卖条例 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对全国范围的烟草行业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建立国家专卖制度
,有计划地发展生产,提高质量,改善供应,调节消费,增加积累,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烟草专卖的范围,包括:
(一)卷烟、雪茄烟、烟丝、烤烟、名晾(晒)烟;
(二)卷烟盘纸、过滤嘴;
(三)卷烟专用机械。
第三条 设立国家烟草专卖局,对烟草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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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兽药管理条例 务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兽药的监督管理,保证兽药质量,有效防治畜禽等动物疾病,促进畜牧业的发展和维护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兽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必须保证质量,确保安全有效。
第三条 国务院农牧行政管理机关主管全国的兽药管理工作,县以上农牧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所辖地区的兽药管理工作。
第四条 凡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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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广告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广告的管理,正确发挥广告在促进生产、扩大流通、指导消费
、活跃经济、方便人民生活以及发展国际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媒介作用,更好地为建设社
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一切企业、事业单位,为了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收取费用的劳务、服务,利
用报刊、广播、电视、电影刊登、播放广告,或者在公共场所设置、张贴广告,均属本
条例的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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