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物权法的规范设计
民法问题,大致有价值判断问题、事实判断问题、解释选择问题以及立法技术问题之分。物权法的规范设计属于民法上的立法技术问题。在现代社会诸多的治理工具中,法律是较为重要和有效的一种,属于所谓的“规则的治理”。因此,所有民法问题的思考,最终都应落脚在民法规范的设计上。惟有如此,所谓民法问题的思考才有实际的意义和价值;所谓的思考,也才有资格被称为是民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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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诉的利益(完整稿) 度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民事诉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台湾韦伯文化国际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
目 次
一、诉的利益的内涵及其理论的产生
(一)大陆法系诉的利益的内涵
(二)英美法系的相应理论
(三)诉的利益理论的产生
二、诉的利益的本质和功能
(一)诉的利益的本质与其消极功能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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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胡琼英不服琼山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城市规划行政处罚案 字第10号。
2、案由:不服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胡琼英,女,36岁,汉族,琼山市人,农民,现住琼山市府城镇城东大道12号。
委托代理人:吴开万,男,34岁,汉族,系胡琼英的丈夫,住址同上。
委托代理人:唐琮瑶,男,61岁,海南大学法学院退休教师,住海大宿舍40-101号。
被告(被上诉人):琼山市规划土地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冯所民,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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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加强海洋环境侵害司法救济的思考 着我国加入WTO,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如何与国际接轨以及如何应对绿色壁垒等现实问题,越来越受到法律界同仁的关注。海事审判法官为更好地履行保护海洋环境司法职能,落实《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行动计划》,改善海洋污染状况,保护海洋环境生态,为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司法保障,也都在努力探索有关海洋环境法律保护的途径,深入研究海洋环境保护法学理论及规范,认真总结海洋环境保护的司法实践经验。本文拟对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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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释评(下) 的效力,就可以达到特殊保护不动产交易的善意第三人的政策目的。动产交易的善意第三人怎么办呢?动产物权是以"交付"为公示方法,一般动产物权不要求登记,没有登记簿可以作为根据,因此,动产交易的善意第三人的特殊保护问题,需要创设别的制度予以解决,这就是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我在讲不动产登记的"善意保护"制度之后,一并讲解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
根据特殊保护不动产交易的善意第三人的同样的政策上的理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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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完善物权法草案的十点建议 关注物权法的立法进展和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无疑便成了一件十分自然和重要的事情。通读物权法草案,既有欣喜也有遗憾。欣喜的是物权法的私法属性和权利法特征在草案中得到了较充分的体现,遗憾的是自感草案还略显粗糙,微观上还存在着诸多不足与立法缺陷。限于学识,本文仅择其中一些问题进行讨论并相应地提出如下十点立法建议:
一、明确规定“相邻权”,完善物权法体系。在物权法草案中,“相邻关系”被作为第二篇第七章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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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若干问题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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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
内容提要:本文对我国自解放以来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述评,指出了现行有关物权法律法规的缺陷,提出在我国正在进行的物权立法中坚持对合法财产一体保护原则,实行物权变动与原因行为相区分的原则,从中国实际出发构建用益物权体系并完善担保物权制度。
关键词:物权法 立法建议 原则 制度
一、导 言
(一)中国在改革开放前对民事生活的调整
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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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试论现代民法中诚信原则与民事法律行为之不可分离性
[内容提要]:诚信原则与民事法律行为究竟存在着什么关系呢?笔者试图从历史的角度对诚信原则在现代民法和传统民法的法律表达形式进行比较分析,揭示二者在现代民法中之不可分离性。笔者探讨了诚信原则的含义和基本要求,主张诚信原则在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存在着不同的效力规则,并探讨了诚信原则与民事法律行为不可分离性的效力规则的外在形态——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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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电力线路设施迁移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 出让人交付土地的条件是:现状土地条件。2002年12月4日,某市人民政府同意将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甲公司,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期为50年,同时批准《出让合同》。
该宗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中指导性要求中“规划功能分区及建筑布局要求”指出:“功能分区应明确,避免相互干扰,用地内有四条6千伏电力线路,应按规划留出防护距离。”
《出让合同》签订后,出让人与受让人各自履行了义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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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关于城市采光权纠纷的调查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从我国的法律规定看,相邻关系包括相邻用水关系、相邻通行关系、相邻通风关系、相邻日照关系以及相邻防险关系等。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房地产开发规模逐渐扩大,建筑物之间的相邻权关系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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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中国宪法改革的途径与财产权问题 立了宪法修改委员会,而且还采行了公开讨论程序、将改宪草案提交各界人士讨论,历时达四个月,比1954年制宪时的讨论时间多一倍。但1982年制宪式的改宪只是使中国从非正常的政治状态回归到1954年的宪法体制而已,并未改革宪法体制。[1] 此后,中国又分别在1988年、1993年和1999年对宪法作了三次小规模修正,重点在于从宪法上承认和保障经济改革的成果、改变既有的所有权关系。然而,无论是上述的三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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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关于物权法草案(西南政法大学五十周年学术讲座) 人对物权法草案的一些批评和意见。
一、物权法立法的概况
中国物权法草案是从1998年开始的。1998年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托九名专家学者作为民法草案起草工作小组。这个工作小组在第一次会议上曾经预定了完善中国民法的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制定统一的合同法;第二步是起草物权法,实现财产规则的统一完善;最后制定一部科学完善的中国民法典。现在第一步计划已经顺利实现;针对第二步,98年起草小组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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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论行政赔偿的归责原则 段:第一阶段是由公务员个人承担赔偿责任,此时主权免责观念盛行,“国王不能为非”,公务员执行职务(主要是权力行为)不法侵害相对人,只承认公务员个人责任;第二阶段是国家逐步放弃主权豁免,承担国家对公务员行使权力所致损害的赔偿责任,并保留对公务员的追偿权,或与公务员负连带责任,或承认国家对权力所形成危险状态负危险责任,以区别于公务员的损害赔偿责任。
关于行政赔偿的范围,各国主要包括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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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关于海洋和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赔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同时也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规则。正确理解举证责任的含义是正确适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前提,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只是使受害人的举证责任相对减轻,免除了部分举证责任,并非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加害人的举证责任相对加重,在举证内容上不是全部的倒置,而是部分事项的倒置,加害人对特定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双方当事人对权利和事实主张均负有举证义务,举证责任不能或不足,都将承担与已不利的法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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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构筑物业管理的理论体系 研究物业管理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制度息息相关的密切关系,结合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约等制度的具体实践,阐明了加快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的立法形成全国性的物业管理法律,是彻底解决物业管理立法滞后,立法档次不高的根本出路,也是推动和规范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从而论证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构筑了整个现代物业管理的理论体系的观点。
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仅是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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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民法中的水权制度
[摘要]我国水权制度的特点是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对水资源的所有权.其他自然人和法人行使对水资源的利用权,于是水资源所有权的主体具有行政主体和民事主体的双重属性,在地区间相邻用水关系中.各地方政府怍为民事主体在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各自所在地的地方利益。本文强谓遵循大陆法系的传统观念,即将水资源视为土地的孳息,对土地的所有权中含有对地上及地下水资源的所有权;对土地享有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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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法院调解制度改革的思考 采取调解的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一种结案方式和诉讼活动。它具有方便、快捷、灵活、诉讼成本低廉、对抗弱的特点,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了一种解决纠纷的全新前景——“成则双赢,不成也无输方”,素有“东方经验”的美称,又被誉为“培植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沃土上的‘一枝奇葩’”。在现行的诉辩式诉讼模式中,还存在调解制度规定过于原则化,审判人员对调解的程序把握得不够,不重视法院调解,调解成为走形式等问题,从而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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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略论房地产立法的重整
房地产是不动产的主要表现形式,但我国的房地产法却不完全是不动产法。现行的房地产立法多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的,而根据现行立法形成的房地产法学也成为经济法或经济行政法范畴。而作者认为房地产法是以物权法为基础的,房地产法应以确立和维护房地产权人权利为前提和宗旨,国家对房地产权的限制及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应当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限度以内。
有学者指出,房地产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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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专题·法学文献·免费】 未来民法典的体系构想
民法的编纂体例,有两种。其一,称为罗马式,又称法学阶梯式;其二为德意志式,又称潘德克吞式。罗马式分为三编,分别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法国民法典即采用此种体例,只是将诉讼法排除在外,第一编人,第二编财产及对所有权的各种限制,第三编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德意志式为德国民法典所沿用,分为五编,分别是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5](P13)现在学者的通说,认为德国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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