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专题·法律文件·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 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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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法律文件·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布,自2006年1月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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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法律文件·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10月27日)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工会组织
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
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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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法律文件·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工会组织
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
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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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法律文件·免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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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法律文件·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2年4
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公布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
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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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法律文件·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确规定工会组织在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下的法律地位与职责,使全国工人阶级更好地组织起来,发挥其在新民主主义建设中应有的作用,特颁布工会法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凡在中国境内一切企业、机关和学校中以工资收入为其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之体力与脑力的雇佣劳动者及无固定雇主的雇佣劳动者,均有组织工会之权。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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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法律文件·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为了明确规定工会组织在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下的法律地位与职责,使全国工人阶级更好地组织起来,发挥其在新民主主义建设中应有的作用,特颁布工会法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凡在中国境内一切企业、机关和学校中以工资收入为其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之体力与脑力的雇佣劳动者及无固定雇主的雇佣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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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88年7月21日发布1988年9月1日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废止)
第一章 总 则
(注解:1.有关在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支付的各项费用,根据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五日财政部财企字第41号文的规定,改在营业外支付;2.有关医疗待遇的规定,与劳动部、全国总工会一九六六年四月十五日《关于改进职工劳保医疗制度几个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有抵触时,均按一九
六六年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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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见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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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附英文) 益,加强监督管理,繁荣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 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私营企业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私营企业职工依法组织工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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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参照试行。
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
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为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以下简称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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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4〕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农民有序进城就业,对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市劳动力需求,统筹城乡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下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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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关于印发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年4月2日国务院文件国发[2005]8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2005年工作要点》已经2005年3月30日国务院第8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国务院2005年工作要点
根据党中央关于2005年工作部署和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今年国务院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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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工会法支持工会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4〕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公布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并不断探索加强与工会组织联系的机制和方法,注重发挥工会的作用,积极支持工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工会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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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党的十五大以来,不少地方和企业在推行厂务公开方面积极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和成功经验。为了更好地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巩固、深化和规范厂务公开工作,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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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
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
部,各人民团体:
党的十五大以来,不少地方和企业在推行厂务公开方面积极实践,取得了明显
成效和成功经验。为了更好地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
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巩
固、深化和规范厂务公开工作,促进企业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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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发布单位』政务院
政务院1951年2月26日政秘字134号命令、政务院1953年1月2日(53)政财申字11号命令
第一章 总 则
注※1.有关在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支付的各项费用,根据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五日财政部财企字第41号文件的规定,改在营业外支付。
2.有关医疗待遇的规定,与劳动部、全国总工会一九六六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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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督管理,繁荣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 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私营企业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私营企业职工依法组织工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 私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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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
现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已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现就劳动法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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