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审查指南 』审查指南
『发布单位』专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令第四号
目录
使用说明………………………………………………………………………………(189)
略语表…………………………………………………………………………………(190)
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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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制度》的通知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证券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所有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公司公平竞争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现印发《证券公司财务制度》,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函告我部。
目前兼营证券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其证券业务的核算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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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 。
第二条 森林资源资产抵押是指森林资源资产权利人不转移对森林资源资产的占有,将该资产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
第三条 可用于抵押的森林资源资产为商品林中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
第四条 从事林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抵押人)以其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作抵押物申请借款或其他目的的,应以书面形式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担保合同。
第五条 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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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交通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支付结算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和《关于〈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分、支行:
现将《关于实施〈支付结算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和《关于〈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总行财会部。
附:一 关于实施《支付结算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
附:二 关于《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补充规定
附:一 关于实施《支付结算办法》有关问题的说明
1.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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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铁路施工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 规范铁路施工企业的财务行为,加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铁路施工企业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组织企业经济核算,正确处理财务关系的工作。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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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农业企业财务制度 农业企业财务制度
『发布单位』财政部
修改下列条款:《农业企业财务制度》第二十九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 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也相应修改为“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 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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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土地登记规则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为建立土地登记制度,以维护
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土地使用者和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土地登记是依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
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登记。
土地登记分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
第三条 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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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证券公司财务制度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公司公平竞争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业经营、
分业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经依法注册登记,持有证券经营业务许可证,具有法人地位从事证券业务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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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运输企业财务制度 运输企业财务制度
『发布单位』财政部
修改下列条款,《运输企业财务制度》第三十二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 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也相应修改为“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 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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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
《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已经2005年1月13日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
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税收强制执行中抵税财物的拍卖、变卖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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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建立证券发行申请材料主承销商核对制度的通知 题』关于建立证券发行申请材料主承销商核对制度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
为督促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切实履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对证券发行申请材料的核查职责,提高证券发行申请材料的质量,现就建立证券发行申请材料主承销商核对制度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将实施中的新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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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电影、新闻出版企业财务制度 电影、新闻出版企业财务制度
『发布单位』财政部
修改下列条款,《电影、新闻出版企业财务制度》第三十三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 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也相应修改为“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 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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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发布《2003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项目申报的公告 建设,按照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司发通[2001]0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03年度国家法治建设科研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及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的立项原则是: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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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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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工商银行房地产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和《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
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贷款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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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贷款担保可分别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的方式,也可以同时并用以上三种担保方式。
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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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建设银行国际结算远期信用证业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国际结算远期信用证业务管理,防范风险,规范操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国际结算远期信用证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的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等规章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远期信用证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并审核信用证单据后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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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邮电通信企业财务制度 以 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也相应修改为“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 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邮电通信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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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经贸委(厅):
近年来,外商来华投资迅速增加,投资领域不断扩大,对缓解我国建设资金紧张状况,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有的地方在举办外商投资企业时,重视数量而忽视质量;有的地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随意对外商承诺优
惠条件;有的地方对国有资产估价偏低,与外商合资或以股权的形式出售给外商,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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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 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企业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管理,防止重复抵押,保障抵押债权的实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企业动产抵押物的登记机关。
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由抵押物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分
别存放于两个以上不同登记机关辖区时,由主要抵押物所在地的市、县工商行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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