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建设银行出口打包贷款业务管理规定 易融资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和《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担保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出口打包贷款,系指银行根据借款人的要求,将境外银行开具的以借款人为受益人的正本信用证留存作保证,对借款人发放的用于生产或采购该信用证项下出口货物的贷款。
第三条 打包贷款的对象应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有权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以下统称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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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照要求,把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与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实化措施,排出具体进度,认真抓好落实。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告市政府。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关于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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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对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问题的答复 你委津经贸资管字(1996)第172号文悉。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本条所说的“对外抵押”,是指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向中国境外的金融机构(包括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公司或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进行抵押。
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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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下发《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将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汽车消费贷款的试点行仅限于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具体试点地区由各国有商业银行确定,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试点地区应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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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规范全行国际结算制度管理积极稳妥加快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的通知 算远期信用证业务管理规定》将本文中有关远期信用证业务的规定废止)
近几年来,全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较快。为了加强管理,防范风险,总行向分行下发了若干有关业务管理规定的文件。为了规范这些文件管理,便于分行明确执行总行各项规定,使我行国际结算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总行对截止到1996年9月底有关国际结算业务管理的文件进行了
全面清理,现将有关国际结算业务的有关管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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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交通部、铁道部关于发布“工试”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有关办法、规定的通知 简称“工试”)的组织实施,建立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我国国情的多式联运经营体制和正规化的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系统,现发布《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办法(试行)》、《国际集装箱运输单证管理规定(试行)》及《国际集装
箱多式联运国内段费收办法(试行)》,自一九九0年四月一日起在“工试”期间及网络范围内执行。希立即组织有关的业务人员学习,抓紧作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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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 法规,对变更土地登记作如下规定:
一、变更土地登记的范围和分类
初始土地登记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发生转移、分割、合并、终止,登记的土地用途发生变更,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或通讯地址的,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应及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变更土地登记分为:
1.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2.他项权利变更登记
3.更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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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进出口银行关于印发《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评审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审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我行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估审查工作规范化、合理化、科学化,提高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评审水平,为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审议和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国进出口银行项目评审管理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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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抵押、质押担保暂行规定》的通知 行贷款抵押、质押担保暂行规定》已经行务会讨论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抵押、质押担保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贷款的抵押、质押担保行为,明确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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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政管理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对外贸易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经贸委(厅):
近年来,外商来华投资迅速增加,投资领域不断扩大,对缓解我国建设资金紧张状况,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有的地方在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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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国有林场与苗圃财务制度(暂行) 以下简称“场圃”)的财务行为,有利于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不断提高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场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场圃。
第三条 场圃是国家培育森林资源和优良苗木的基地,是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生产性事业单位,按照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实行经济核算。
场圃及其所属各单位都要按照本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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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保障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制定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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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印发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 3号)(04-12-24)
各保险公司:
为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科学评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我会研究制定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1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和计算机软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2号:货币资金和结构性存款》、《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3号:应收及预付款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4号:委托投资资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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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山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
二OO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山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促进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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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中有关远期信用证业务的规定废止)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促进和规范我行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以下简称结算业务)发展,加强结算业务的管理,防范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1.2 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和经济特区分行(以下简称分行)开办国际结算业务需报经总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经总行检查验收确认已具备条件后,方可开办此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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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印发《建设部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建设系统今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我部于1月19日召开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了黄菊副总理在国务院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建设部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
现将《建设部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本地区、本行业2005年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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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司法部关于印发《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的通知 的《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已于4月29日在新加坡正式签署。根据协议约定,该协议将于5月29日生效实施。为便于各地正确履行该协议,我们制定了《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速发本省(区、市)公证员协会(筹备组
)和办理涉台公证的公证处执行。
附件一、《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
二、《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
三、海基会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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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工商银行商业用房贷款管理办法 根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业用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购置自营商业用房和自用办公用房的贷款。
第三条 发放商业用房贷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
第四条 无论借贷合同最终是否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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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印发《地籍管理“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地籍管理“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已经部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依据《纲要》确定的目标和原则,制订本地区地籍管理的发展规划,把《纲要》规定的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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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铁路物资监察工作办法 『发布单位』铁道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维护国家资财完整,提高物资供应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铁路安全运输,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铁路物资监察工作,是对物资流通领域中各环节实施内部监督的一种组织形式,是各部门监督检查,加强物资纪律的手段。
第3条 物资监察工作要依法办事,有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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