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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正义网现有各类法律文件 571020 篇(2008-5-12)
【法律文件2466篇】 【法规文件4007篇】 【国际条约4894篇】 【司法解释4271篇】 【部门规章53307篇】 【地方法规146843篇】
【案例文书65790篇】 【中央文件265篇】 【英文法规2620篇】 【法学论文55897篇】 【合同实务1542篇】 【立法背景22933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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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一评邱兴华案:突显我国刑事精神病鉴定之弊
华案对当今法律制度有如下几个拷问:  一、邱案突显我国刑事精神病鉴定之弊  1、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这“法定程序”是怎么操作,现今还没有明确的有权解释,全国人大没有、人大常委会、高法、高检均没有,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34条,规定了鉴定的范围包括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假如邱兴华真的被鉴定为精神病人
以说已引起了如潮争议。  争议可以一直进行,但司法审判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给出结论。按照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媒体报道说,邱兴华是10月31日提出上诉的。也就是说,如果这一报道准确的话,又如果陕西高院没有延长审理期限的话,那么,此案应在12月15日之前审结。  今天已是12月23日,我们既没有看到陕西高院延长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邱兴华案:一声枪响打破法治梦
以为,二审提出精神病司法鉴定,不仅是对邱兴华命运的一次逆转,更是对中国法治进程的一场礼赞。对司法公正的竭力争论,对程序正义的孜孜探寻,对保障人权的奔走呼喊,让我们的这场法治梦梦得太美太久,以至于分不清真假,忘记了还有利益的争斗,还有法官的“尊严”,还有司法的“权威”,而我们只是一介平民。或许我们早就应该清醒,中国的法治之路其实并不好走。我们离终点还太远,但是已经记不清来路,更看不到去路。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从邱兴华案的审判审视中国程序正义的缺失
必须在冲突中做出选择,而法治、权利及程序所代表的价值,将最终决定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未来。当前正在审理中的邱兴华杀人案更是关乎着司法程序正义。  邱兴华案一审被判死刑,对这个已经完全被妖魔化了的杀人凶手判处死刑,不仅是对受害人,更是对所有保持着朴素道德观的民众的告慰,所有结果都似乎在情理之中。然而对邱兴华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的提出,就如同一枚炸弹,引起了各方巨大的反响。一边是受害者家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邱兴华之死的法学反思
,对邱兴华经验明正身当即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省高院慎重研究后所做出的终审裁定认为,上诉人邱兴华提出的上诉理由无有说服力的相关证据证明,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据此裁定维持原判。(中国法院网http://www.dffy.com ,2006年12月28日)  邱兴华之死在预料之中,我对他必死的判断基于两点:一是法治作为原则在中国还没有确立(不是在规范意义上(因为法治已经入宪)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公开信的法治意义
看待司法与民意的关系?法学家参与公共事务的意义何在?就这些问题,本刊记者日前专访了贺卫方教授。(记者 陈建利 实习生 陈冠丹 张坚) 被告人有提请司法鉴定的权利 南都周刊:邱兴华的妻子与其辩护律师提出邱家有精神病前例,邱老家的村委会也开具了证明,但庭审认为邱的妻子通过律师提交的证明,真实性和合法性都存疑而没采纳。被告人本人或其亲属,应不应该享有这种提出司法鉴定的权利?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铁路春运不涨价凸显“蜗牛的力量”
的新闻,瞬间激起了网络欢腾一片,为了迟到的正义而额手称庆。  甘地说:善,总是以蜗牛的速度前进。这一刻,蜗牛终于爬到了象征正义与善的胜利终点。毋庸质疑,“铁路春运不涨价”不是铁道部的大发慈悲,更不是对消费者的关怀与施舍,这是“为权利而斗争”之不屑努力的胜利,这是“蜗牛”的胜利。  我们知道,在铁路春运涨价面前,消费者一方面被束缚了“用手投票”权利(不开听证会),另一方面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为什么人们对“杀人狂魔”邱兴华会充满同情?
在和律师们一起吃饭时,突然接到了一位编辑朋友的来电,大意是:我写的《假如邱兴华真的被鉴定为精神病人》一文无法采用了,因为,陕西高院已在几分钟前对邱兴华执行了死刑。  挂断电话,我一时无语。但,这一消息却如同一枚炸弹,立刻在同坐的律师们中间引起了强烈反响。此时,我才真切地感受到,作为2006年发生的一起近乎血腥的刑事案件,邱兴华案在社会各界引起的关注是如此之广泛。  面对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邱兴华案:一声枪响成就法官梦
梦想的同时,也成就了法官的梦想。 法官的梦想是什么?美国学者德沃金指出:“法院就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是帝国的王侯。”,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也说过:“法律借助于法官而降临人世。”也许他们赋予了法官太多的期望,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官无疑是法律的忠实守护者,同时也是法治理念的布道者,他们天然有护法的使命和高尚的法律信仰,甚至于偏离世俗的精神追求。那么,守护者的梦想就应该是维护法律的权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司法可以改革 但邱兴华不该同情
兴华的倒忙”言论公开发表;而在时评博客里以及其他网络形式里,更有许多言论对陕西法院表示不满,为受到从重从快处决的邱兴华鸣不平。  社会同情邱兴华,是从五位法学家的公开信开始。12月11日贺卫方、何海波等五法学家在网上发表公开信,请求司法部门为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进而有关该不该对邱兴华进行司法鉴定引起争论,媒体开始为邱兴华存在精神问题寻找各种证据。具体到邱兴华案该不该进行司法鉴定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南海杀人案再次拷问我国司法鉴定之弊
病司法鉴定的申请,继邱兴华杀人案引之后,再次将民众的视线推向了被称作“证据之王”的司法鉴定。如果说前者是对司法鉴定启动程序的反思,那么后者更是对这个“证据之王”证明力和公信力的审视。 司法鉴定结论之所以被为“证据之王”,成为法官“敲槌定案”的依据,主要是建立在其具有科学性、客观性、权威性等特点的前提上。但是,长期以来满天飞舞、各色明目甚至是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使人们对司法鉴定逐渐失去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对邱兴华案一个问题的一点思考
一件好事。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完成了社会关注——法学家关注——社会关注的转变。首先是由社会关注向法学家关注的转变。邱兴华的辩护律师、刘锡伟等精神病鉴定专家、贺卫方等法学家通过各种方式,呼吁司法机关对邱兴华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使该案由一个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转化为具有重大法学意义的案例。同样,学界的争论也引起了社会对该案的思考,越来越多的民众参与到案件的讨论中来,从而使该案完成了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公开信:击打法官尊严的有形神拳——致贺卫方、何兵、龙卫球、何海波和周泽
样在心中祈祷着邱兴华能够在程序法治中得到公正对待;在案件进程接近尾声时,我也和你们一样忐忑不安担心无法消除公众质疑之终局性裁判结论的出现。随着时间老人不顾及我们感受的慢慢远去,你们失去了耐心,不再克制,发表了公开信,这犹如一记有形神拳,势大力沉速猛,击中了法官的尊严,接踵而至的后果很可能与你们的初衷背道而驰,与我们所共同追求的法治进步南辕北辙。  从各种媒体披露的信息看,面对以残忍血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认真对待少数人的权利——由邱兴华之死想到的
责任的法定理由,而此病的存在一定得经权威的精神病鉴定专家的鉴定结论才能成立,但是否决定鉴定由法官裁断。12月2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邱被执行枪决,致死也未进行精神鉴定。有人哀叹该案是“中国司法的悲哀”,因为“法学专家、精神病专家、律师、媒体在公权力面前是那么的苍白无力,不值一提,呼吁也好、上书也罢,彻底失败了”。还有人提到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欣克利刺杀里根总统案,通过外国案例来反衬程序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被出卖的法学家
。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在他杀了鬼子之后,背上包袱准备远走他乡的时候,那些原先躲得远远的乡亲们一下子都冒了出来,有那么几个乡亲拦住他说:“不能让你走,万一鬼子来要人,全村人会替你抵命的”。 他被乡亲们五花大绑地关在屋里,等着日本人来要。他在屋里叹息着,我们这个从清末就不断弯腰不断屈膝的民族,除了缺少洋枪洋炮之外,还缺了些重要的东西。一想到这些,他心里就会疼的流血。 忽然,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我们为什么要理性地对待“杀人狂魔”
次检察院。”那位曾经的公安局长叹了一口气,说:“我知道了,以前对你们律师会见,我也有过不理解的地方,只是没想到这种错误的后果我自己也得承担。”  两个月前,我从北京站去西客站乘出租车的时候,驾驶员指着前面一个随地吐痰的人说:“你看,他只知道自己随地吐痰,他就不知道他在害别人的同时,也会害他自己,那痰风干以后,被风吹起,细菌被别人吸进去,别人再吐痰,风干后又被风吹起,细菌也可能就被他自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崔英杰案,再次拷问法律的理性!
口气却软弱:‘把车给我留下,其他你们拿走。”然而,三轮车仍被执法人员收缴。随后,崔英杰“用小刀刺进海淀城管分队副队长李志强的咽喉部位。当天下午6时左右,李志强抢救无效死亡”。2006年12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崔英杰故意杀人”一案,有媒体报道说:是“检方将公安起诉意见书中的故意伤害罪变更为故意杀人罪”,这一变化意味着,如果法院认定指控罪名成立,死刑将成为崔英杰的首选量刑。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公开信:击打法官尊严的有形神拳 ——致贺卫方、何兵、龙卫球、何海波和周泽
我也和你们一样在心中祈祷着邱兴华能够在程序法治中得到公正对待;在案件进程接近尾声时,我也和你们一样忐忑不安担心无法消除公众质疑之终局性裁判结论的出现。随着时间老人不顾及我们感受的慢慢远去,你们失去了耐心,不再克制,发表了公开信,这犹如一记有形神拳,势大力沉速猛,击中了法官的尊严,接踵而至的后果很可能与你们的初衷背道而驰,与我们所共同追求的法治进步南辕北辙。 从各种媒体披露的信息看,面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中国宪法学的专业精神与专业化(上)
化的内涵  二、从若干统计表看2006年宪法学研究专业化的基本情况  (一)404篇论文的研究领域分布  (二)104篇专业核心期刊论文研究领域  (三)基本权利具体研究内容分类  (四)宪法实施的保障制度  (五)宪法基本理论  (六)宪法基本制度  (七)选取的50篇文章引文资料来源

【邱兴华案·法学文献·免费】 南海杀人案引出精神病人监管之忧
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 应该说,相对于邱兴华而言,黄文义无疑是幸运的。这当中,邱兴华案或许起到了一定的推波助澜的警示作用,给司法人员乃至全体公民上了一堂深刻的普法之课,如果一次血的教训可以换得以后的正义之光,至少还是可以慰藉的。但除此之外,佛山警方的开明、公正、认真负责恐怕更是功不可没。查明案件事实,严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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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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