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利用网络泄露软件源代码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定性 户网站建设。期间,ARL公司曾以高薪邀项加盟,但因故未果。因两家公司合作关系破裂,项军被本公司招回。项因其个人要求未得到满足,对公司不满,遂积极拉拢孙晓斌一起离开凌码公司,加盟ARL公司。两人商定,孙将其编制的软件源代码交给项,由项转交ARL公司并作演示,借此向对方推荐孙。同年11月初,项军前往马来西亚的ARL公司,通过新浪网的个人信箱下载了孙从国内发出的软件源代码,并将源代码安装到ARL公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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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柳下秽”侵犯柳下惠名誉? 所律师
■本期嘉宾
佟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许身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刘桂明《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
琚存旭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徐家力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夏综英北京中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议题一:在网上注册网名为“柳下秽”并发布讨论两性话题的文章是否侵犯以“坐怀不乱”闻名的柳下惠的名誉?
主持人:名人的名誉权之争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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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互联网发展的主要法治问题
[摘要]互联网的安全问题、网上言论表达自由、电子商务、人格权保护、著作权保护、侵权责任等问题都是信息时代的法律所面对的新挑战。从我国的法治建设全局出发,对这些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相应的立法和司法对策,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构建互联网上的法治,需要借鉴相关国家(地区)的立法,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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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从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的犯罪构成来看该条规定的缺陷 变化,它把人类社会带进了一个崭新的技术新时代——“信息时代”。
由于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 核心的各类信息系统及网络应用日益广泛深人,它已将人类社会的物质财富、知识智慧和国家及社会的机密汇集一体,成为国家机器和社会运转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成为现代社会的物质基础和支柱之一。因此,计算机系统及网络的安全就成为国家安全部门关注的重点,也是敌对国家和不法分子破坏的重要对象。自1986年我国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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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针对网络犯罪之认定探讨——兼评刑法相应立法的完善 计算机及其网络堪称二十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因为它们的出现了类进入了信息时代,发生在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领域的变革是显而易见的,人类在从其运用中获取利益的同时,以其为目标的犯罪行为也悄然走进了刑法视野。本文立足于我国刑法规定,对几种犯罪行为认定作一探讨,以求教于学界师长。
一、网络对象犯的提出
1995年国际互联网(Internet)进入中国,国内外的网络系统连成一体,网络带来的便捷、快速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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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从BT下载侵权看P2P文件交换技术的发展对网络知识产权的挑战 我国的发展和相关的立法状况以及完善相关立法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BT P2P 集体管理制度 外部性
引言: 从全球首次裁定BT[1]有罪谈起
2005年10月24日,香港屯门裁判法院判定一名男子因利用“点对点档案分享”软件在互联网非法分发3部版权电影罪名成立[2],并于11月7日确定被告陈乃明被判三项侵权罪成立,判监禁三个月[3]。该案的判决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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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政府上网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果安全问题解决不好,就会限制电子政府功能的发挥,甚至危及国家安全。
目前政府上网所面临的安全威胁主要是黑客侵入和网上泄密。任何信息系统只要联了网,就始终存在黑客侵入的危险。现在全球黑客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且多数以军队和政府网站为侵入、袭击对象。计算机网络的发展使泄密渠道明显增多,国外、境外敌对势力和间谍情报机关企图通过各种渠道窃取我国家秘密的活动也日益猖獗。因此在政府上网工程建设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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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第七讲 网上银行的支付(二)——电子支票的法律问题 现存的其他支付手段相结合,向客户提供更为广泛和便捷的支付服务,是网上银行、技术厂商密切关注的问题。
支票和ATM卡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支付手段,但是,它们也有共同之处。客户可以使用支票进行购物,也可以使用ATM卡在特约商家进行消费。客户能这样做有一个前提,就是客户在银行有存款。最后银行在结算时,就把客户在银行的存款划拨到商家的帐户上。这是资金在客户和商家帐户上的转移,同传统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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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知识产权保护论
内容提要:由于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特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需由法律特别规定。这种规定不仅表现为权项范围的“界定”,而且表现为效力范围的“限制”;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属于非法事实行为,其侵害对象是知识产品所有人的专有权利,该类侵权行为具有区别于一般侵权行为的特征;对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宜采取二元归责原则,即在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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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试论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特征 、生活的各个领域。尤其是计算机网络的出现,使人类社会实现了信息和资源共享。然而计算机给我们带来的不只是信息传递及处理的便利。
由于计算机本身的脆弱性,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的复杂性与软件的先天不足导致安全性降低,信息与财富的集中性,计算机犯罪风险比率的巨大诱惑性,法律对于计算机犯罪漠视,计算机道德的滞后性等原因1,计算机犯罪伴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而产生并且迅速蔓延。
计算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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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论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的侦查 ,当前尽管发案很多,但公安实践中,立案少,查处更少,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在认定、查证上都有一些认识上的混淆之处,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商业秘密的界定
商业秘密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犯罪对象,案件所争议的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决定是否以本罪认定立案;而商业秘密的界定是查办这类案件的一个难点。根据刑法第219条的规定,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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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网络安全立法滞后与前瞻――从“吕科”事件谈起 安置逻辑炸弹及擅自取走原程序代码,而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羁押46天后释放。这是因为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及我国《计算机安全保护条例》(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均不能适用吕科的这一特定行为,即按现行法律,吕科所为并不构成刑事犯罪;按现行法规,吕科的“破坏”也未达到受惩处的后果。其安置逻辑炸弹虽可导致北网开发的AWE软件瘫痪,然根据我国《软件产品管理暂行办法》也不能追究其责任。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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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网络与法制:虚拟与现实的对话 000年9月25日)
2.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告(2000年11月信息产业部)
3.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2000年11月信息产业部)
4.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00年11月信息产业部)
5.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2000年11月1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6.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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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网络诈骗犯罪浅析 依托于网络的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生活正经历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而形形色色的
网络犯罪给这场变革提出了全方位,不容忽视的挑战。本文仅仅针对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犯罪的新特
征,种类,犯罪构成,未完成形态及危害结果等方面立足于刑法学的立场。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
有用于刑法理论的研究,有用于司法实践。
[关键字]:
网络诈骗 诈骗罪 网络犯罪
[正文]:
计算机网络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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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论电子邮件(E-mail)证据属性 完善,以数字化形式出现电子邮件对传统的证据形式提出了挑战。笔者以为电子邮件具备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及合法性的基本特征,应将其纳入诉讼证据清单的范畴中去。
【关键词】电子邮件 证据属性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信息网络的建立和完善,以电子数据形式出现的文字、图片、音像等正以日新月异的态势,冲击着原有的社会生活。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使得建立在网络基础上的电子邮件与传统证据相比有许多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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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简述盗窃QQ号与侵犯公民通信自由 QQ作为一款当前使用最广泛的即时通讯软件,以其强大的功能,在现代社会中普遍使用。但是盗取QQ号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目前仍无定论。本文将着重从犯罪构成、犯罪特点及立法建议等几方面对本罪的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QQ号 通信自由 数据通信
近年来,网络信息技术发展迅猛,但从来没有哪一款网络软件像腾迅QQ一样,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全方位地冲击着青少年的生活。人们的阅读、交流、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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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我国信息安全立法的两个基本问题 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坚持管理与技术并重的原则,积极推进信息安全法制建设。
普遍认为,当前信息安全法制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加强信息安全立法工作。统筹规划信息安全立法,要客观认识信息安全面临的形势,科学分析现行信息安全立法的利弊得失,提出科学的、符合客观实际的立法思路和立法重点。笔者认为,当前我国信息安全立法需要明确两个基本问题:第一,信息安全立法的重点领域是什么?第二,在信息安全立法的重点领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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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国外电子证据刑事调查措施立法
一、电子证据的特点
特性:存放占用的空间小,传输速度快,改动或复制简单迅速,复制件不易被发现和识别,依赖于特定技术和设备才能显示等
存在形式:静态证据和动态证据
二、调查电子证据困难的原因
缺乏特别的侦查措施
缺乏专业侦查人员
三、各国相关立法基本情况
美国: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犯罪综合控制和街道安全法》、《笔录和陷阱法》《爱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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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互联网时代通信自由的保护 关。事实上,保障通信自由,就是保障通信秘密。通信自由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任何个人或组织非依法律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任何非法扣押、审查、监视、窃听、出版私人通信的行为,都是对通信自由的侵犯;二是只有依据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才能干预个人的通信自由。
根据各国宪法、法律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通信自由不是一项不可克减的权利,在遵循以下原则的条件下,可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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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网络犯罪与电子证据
(一)
经过近半年的精心准备与不懈努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何家弘教授领衔,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作创办的“德恒证据学论坛”终于开坛了。“德恒证据学论坛”旨在通过系列论坛的形式,为推动我国证据学理论与实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一份力量。该论坛包括“名家论坛”和“青年论坛”两大系列。
2003年12月26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贤进楼举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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